编制某公司2018年12月有关无形资产发生如下业务的会计分录: (1)12月1日购入一项专利权,金额200 000元,增值税额为 12 000元,转让有关手续费共计18 000元,按合同规定,公司在合同签订日先行支付100 000元,其余款项三个月内付清。( ) (2)12月1日,公司将其拥有的一项专利权出租给公司使用。合同规定,公司每年支付使用费30 000元,应交增值税1 800元,出租期限为5年。该项无形资产每年的摊销额为12 000元。( ) (3)12月18日,公司接受甲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向本公司进行投资。经专业评估师评估,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为8 600 000元,增值税进项税额946 000元,折换成公司每股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股票4 300 000股。( ) (4)12月20日,公司出售一项专利权,出售价格130 000元,应交增值税7 800元,出售时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为150 000元,已摊销金额35 000元,已减值准备3 000元。( ) (5)12月10日,公司成功申请一项专利。申请专利过程中发生注册费4 300元、聘请律师费7 000元。(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