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主要从事副食品批发零售业务。 2016年 11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: prefix="o" ( 1)向枣农收购一批红枣,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 30000元。该批红枣一部分用于销售,一部分无偿赠送关联企业,一部分用于职工个人消费。 ( 2)销售烟酒商品取得含增值税价款 4095000元,另收取食品袋价款 2340元。 ( 3)将一批自制糕点作为职工福利,成本 7020元。 ( 4)出租商铺取得租金收入 50000元(含税),支付招租费用 3000元,管理人员工资 5000元。 已知:不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 11%,成本利润率为 10%,农产品收购发票通过认证。 要求:根据上述资料,分别回答下列问题。 ( 1)计算甲商店 2016年 11月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。 ( 2)计算甲商店 2016年 11月增值税销项税额。 ( 3)计算甲商店 2016年 11月应纳增值税税额。 ?xml:namespace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