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传媒监督与信息公开 第三节 传媒监督与信息公开 翻转课堂 思考题 一、请 举例 予以说明,政府在日常行政管理中是否按照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做到了公开有关内容? 参考资料: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的公开范围 有四类事件: (教材 P75 ) 一是涉及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; 二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; 三是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、职能、办事程序等情况的; 四是其他依照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。 二、传媒监督对政府事务的监督有法与非法的边界。请问这个边界是怎么划分的? 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 中哪些是可以公开和禁止公开的内容?对 公开的主体 、 范围 、 程序以及救济措施都做了 哪些 明确的规定 ?试 举例 说明,政府在行政过程中是否做到或者还没有做到的地方。 参考资料: 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应该公开的四类事件、重点公开的事件,以及禁止公开的事件,同时对公开的主体 、 范围 、 程序以及救济措施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, 这就为传媒监督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范 , 区分了法与非法的界限 , 为传媒监督提供了某种程度的法律保障 。 三、传媒监督与信息公开的关系是怎样的,试 举例 说明。 参考资料:传媒监督与信息公开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性地表述为:传媒监督促使党政机关等进行信息公开,信息公开为传媒监督提供依据。 一方面,传媒监督对政府信息公开具有推动作用,政府信息公开需要传媒监督。 另一方面, 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对传媒监督产生了深远影响,传媒监督同样需要政府信息的公开。